十四届长沙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,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
十四届长沙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,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
十四届长沙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,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6月1日,长沙河西某小区,王先生站在自家车位(chēwèi)前,手里那份2018年签下的(de)《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》已经泛黄,公章模糊。新来的物业人员上下打量着(zhe)他:“您说这(zhè)是您的车位?光凭这张纸,我们可没法确认……”
这不是王先生一个(yígè)人的尴尬。在长沙,乃至全国许多城市,当业主为爱车买下“一席之地”后(hòu),要证明(zhèngmíng)“这个车位属于我”,竟成了一个现实难题。
2018年,王先生以18万元(wànyuán)的价格买下了这个车位,当时拿到手的,只有一份合同和一张发票。六年过去,开发商注销(zhùxiāo)了,物业也换了新面孔。当他兴冲冲地去办理新车牌录入时,却(què)被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拦下:“王先生,抱歉,我们(wǒmen)系统(xìtǒng)里查不到您的车位信息,我们需要核实权属。”
“那一刻,我觉得自己像(xiàng)个‘黑户’。”王先生苦笑着回忆,“好在翻箱倒柜,终于(zhōngyú)找到了这张‘护身符(hùshēnfú)’,物业才勉强录入。但下次呢?合同要是丢了、烂了呢?”那份泛黄的合同,成了他车位唯一(wéiyī)的“身份证”。
和王先生一样遇到“无证”尴尬的还有刘先生。他去年底刚拿到河西滨江某楼盘的房门钥匙,装修正忙。他花近20万元买的车位,同样只有一纸合同。“停车嘛,方便安全就行,没想那么多(duō)。”但他心里(xīnlǐ)也(yě)打鼓:“这合同真能管一辈子?以后(yǐhòu)卖房时(shí),怎么证明车位也一起卖了?”
更无奈的(de)是袁先生。他买的二手房,车位(chēwèi)是原房主(fángzhǔ)“搭售”的。过户时,房子(fángzi)有红本本,车位却什么凭证也没有。“全靠原房主带我去物业(wùyè)‘刷脸’才做了备案。自己家的车位虽然(suīrán)就在楼下,但我却无法证明车位就是我的。老业主没来之前,物业人员那种质疑的眼神看着,我都担心哪天车位突然会不属于自己了!”袁先生的经历,道出了众多车位“无证”业主的心酸。
业主们的担忧(dānyōu),并非空穴来风。
几年前,长沙河西的奥克斯缔壹城开发商(kāifāshāng)(kāifāshāng)和(hé)业主就因地下车位权属之争对簿公堂。法院二审认定车位由开发商独立投资建设且(qiě)未纳入公摊,判决权属归开发商,但同时要求其“适当限制物权行使,保障业主动态使用”,相对平衡了双方权益。
诸如此类问题,也折射出众多业主面临的共同困境:买的车位就像“黑户”,没有权威证明;一旦物业公司不认可(rènkě),后面(hòumiàn)打官司也难举证……这些无不(wúbù)是车位“有合同无登记”交易模式的漏洞和隐患。
为什么不给车位(chēwèi)也发个像房产证一样的“红本本”呢?橘洲君深入调查,发现背后有(yǒu)复杂的现实原因。
——“办证(bànzhèng)”门槛高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五条(wǔtiáo),能拥有独立产权、办理(bànlǐ)不动产权证的车位,必须是需经规划部门批准并在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明确标注、构造独立(如独立出入口、明确四至(sìzhì)范围)的车位。现实中,大量地下车位达不到(búdào)此标准。
——“办证”成本(chéngběn)高企。
“非产权车位(chēwèi)(chēwèi)”如果要办产权证的话,需(xū)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及增值税,这笔费用不菲。从成本和盈利角度考虑,开发商普遍选择(xuǎnzé)规避产权登记(dēngjì)。如按2021年(nián)4月(yuè)印发的《桂林市城市车位(库(kù))不动产登记办法(试行)》相关内容,非产权车位补缴土地出让金以基准地价为基准,地下(dìxià)一层车位需补缴实际占地面积的3%(结建车位)或20%(单建车位),而地下二层及以上则无需补缴。例如,若某地下一层车位占地面积为20平方米,当地基准地价为1000元/平方米,则需补缴600元(20×1000×3%)。对于大规模车位项目,累计成本将显著压缩利润空间。
——产权权属不(bù)清晰。
大多数开发商在出售车位时,实际出售的(de)并不是产权,而是“使用权”。特别是部分车库属于人防(rénfáng)工程,开发商仅拥有车位使用权,也(yě)无法办理产权证。
“本来车位就是个‘位置’而已,我们(wǒmen)和业主签的只是一份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。”河东浏阳河畔一热售楼盘销售(xiāoshòu)经理宋女士表示。
而(ér)对于车位(chēwèi)的权属问题,大多数业主在购买时并没有提出异议。长沙一位不愿(bùyuàn)具名的房地产资深从业人士告诉橘洲君,现在的开发商很少冒法律风险侵占公共区域或“一位多卖”,加之业主们(men)的法律意识很强,一手车位通常不存在太多纠纷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六条,车位需(xū)首先满足业主需求。若(ruò)开发商以长租(zū)名义拒绝出售车位,或强制要求业主必须购买车位才能租赁(zūlìn),都可能涉嫌违法。或者开发商将车位租赁与房屋买卖绑定,以“不租车位不给交房” 相要挟,则可能构成《反垄断法》禁止的(de)搭售行为。
王先生(wángxiānshēng)们的焦虑,如何化解?开发商的高成本压力,又如何平衡?近年来,长沙(chángshā)等地开始探索新路。
2024年底,长沙(chángshā)公证处(gōngzhèngchù)推出“长沙市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平台(píngtái)”。业主(yèzhǔ)通过人脸识别、电子签名完成交易流程公证,获得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《车位使用权备案证明》。这相当于为合同加了一道“公信力保险”,便于后续查询和二手交易核验。
为每个(měigè)车位赋予不可篡改(cuàngǎi)的(de)数字身份证的车位数字登记管理平台也已上线。它通过“一位一码(yīmǎ)一证”,为每个车位生成不可篡改的“数字身份证”(包含唯一的“车位码”和基于北斗定位的“北斗码”),绑定空间、交易和数据。
车位(chēwèi)使用权公证备案法律效力如何?
湖南泓(hóng)锐律师事务所刘天沛律师在接受橘洲君采访(cǎifǎng)时表示:“公证备案和数字登记,依据《电子签名法》,其法律效力毋庸置疑,是使用权的重要辅助证明。”但他也指出,这(zhè)与(yǔ)“不动产登记”有本质区别,目前尚未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,与现有法规的衔接还需完善。
新探索也面临考验。58岁的陈先生直言:“我习惯拿在手里的东西,数字的东西万一系统坏了、信息泄露了怎么办(zěnmebàn)?”每车位约300元的登记/备案(bèiàn)费用,对部分业主和(hé)中小开发商也是考量。
民生无小事。如何让“数字确权(quèquán)”从可行走向普及,真正替代“合同(hétóng)焦虑”?
——政府(zhèngfǔ)引导与政策衔接。
政府层面(céngmiàn)可加强顶层设计(shèjì),明确数字登记/公证备案的法律地位和操作规程,探索与未来可能的车位产权登记体系的接口。
——平台(píngtái)整合与公信力建设。
推动公证备案平台(píngtái)与数字登记平台的(de)数据互联互通,避免信息孤岛。确保平台运营(yùnyíng)的稳定性、安全性和长期性,赢得公众信任。可推动社区、物业(wùyè)服务中心设立自助查询打印点,方便不熟悉手机的业主获取纸质版凭证。
——法规完善与(yǔ)标准统一。
在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框架下,进一步细化车位使用权流转(liúzhuǎn)、登记、保护的细则,为(wèi)数字确权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。推动建立统一的登记信息标准和查询系统。
——市场参与方协同(xiétóng)。
鼓励开发商在销售环节主动引导业主进行登记/备案,将其作为提升服务、保障(bǎozhàng)交易透明度的举措。物业公司应积极接入(jiērù)并利用(lìyòng)好这些平台,提升管理服务水平。
车位的(de)价值,不仅在于停放一辆车,更在于为奔波的生活提供一个确定(quèdìng)的归属。当泛黄的合同承载不起这份(zhèfèn)“确定”,当数字的光芒初现却仍显朦胧,我们呼唤的,是技术创新、法律完善与治理智慧的同频共振。这方小小的(xiǎoxiǎode)地下空间,终将(zhōngjiāng)因清晰的“数字身份”和法治保障,成为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温暖注脚。
编辑(biānjí)/尹玮 校读/肖应林
初审(chūshěn)/彭培成 终审/沐刃
6月1日,长沙河西某小区,王先生站在自家车位(chēwèi)前,手里那份2018年签下的(de)《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》已经泛黄,公章模糊。新来的物业人员上下打量着(zhe)他:“您说这(zhè)是您的车位?光凭这张纸,我们可没法确认……”
这不是王先生一个(yígè)人的尴尬。在长沙,乃至全国许多城市,当业主为爱车买下“一席之地”后(hòu),要证明(zhèngmíng)“这个车位属于我”,竟成了一个现实难题。
2018年,王先生以18万元(wànyuán)的价格买下了这个车位,当时拿到手的,只有一份合同和一张发票。六年过去,开发商注销(zhùxiāo)了,物业也换了新面孔。当他兴冲冲地去办理新车牌录入时,却(què)被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拦下:“王先生,抱歉,我们(wǒmen)系统(xìtǒng)里查不到您的车位信息,我们需要核实权属。”
“那一刻,我觉得自己像(xiàng)个‘黑户’。”王先生苦笑着回忆,“好在翻箱倒柜,终于(zhōngyú)找到了这张‘护身符(hùshēnfú)’,物业才勉强录入。但下次呢?合同要是丢了、烂了呢?”那份泛黄的合同,成了他车位唯一(wéiyī)的“身份证”。
和王先生一样遇到“无证”尴尬的还有刘先生。他去年底刚拿到河西滨江某楼盘的房门钥匙,装修正忙。他花近20万元买的车位,同样只有一纸合同。“停车嘛,方便安全就行,没想那么多(duō)。”但他心里(xīnlǐ)也(yě)打鼓:“这合同真能管一辈子?以后(yǐhòu)卖房时(shí),怎么证明车位也一起卖了?”
更无奈的(de)是袁先生。他买的二手房,车位(chēwèi)是原房主(fángzhǔ)“搭售”的。过户时,房子(fángzi)有红本本,车位却什么凭证也没有。“全靠原房主带我去物业(wùyè)‘刷脸’才做了备案。自己家的车位虽然(suīrán)就在楼下,但我却无法证明车位就是我的。老业主没来之前,物业人员那种质疑的眼神看着,我都担心哪天车位突然会不属于自己了!”袁先生的经历,道出了众多车位“无证”业主的心酸。
业主们的担忧(dānyōu),并非空穴来风。
几年前,长沙河西的奥克斯缔壹城开发商(kāifāshāng)(kāifāshāng)和(hé)业主就因地下车位权属之争对簿公堂。法院二审认定车位由开发商独立投资建设且(qiě)未纳入公摊,判决权属归开发商,但同时要求其“适当限制物权行使,保障业主动态使用”,相对平衡了双方权益。
诸如此类问题,也折射出众多业主面临的共同困境:买的车位就像“黑户”,没有权威证明;一旦物业公司不认可(rènkě),后面(hòumiàn)打官司也难举证……这些无不(wúbù)是车位“有合同无登记”交易模式的漏洞和隐患。
为什么不给车位(chēwèi)也发个像房产证一样的“红本本”呢?橘洲君深入调查,发现背后有(yǒu)复杂的现实原因。
——“办证(bànzhèng)”门槛高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五条(wǔtiáo),能拥有独立产权、办理(bànlǐ)不动产权证的车位,必须是需经规划部门批准并在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明确标注、构造独立(如独立出入口、明确四至(sìzhì)范围)的车位。现实中,大量地下车位达不到(búdào)此标准。
——“办证”成本(chéngběn)高企。
“非产权车位(chēwèi)(chēwèi)”如果要办产权证的话,需(xū)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及增值税,这笔费用不菲。从成本和盈利角度考虑,开发商普遍选择(xuǎnzé)规避产权登记(dēngjì)。如按2021年(nián)4月(yuè)印发的《桂林市城市车位(库(kù))不动产登记办法(试行)》相关内容,非产权车位补缴土地出让金以基准地价为基准,地下(dìxià)一层车位需补缴实际占地面积的3%(结建车位)或20%(单建车位),而地下二层及以上则无需补缴。例如,若某地下一层车位占地面积为20平方米,当地基准地价为1000元/平方米,则需补缴600元(20×1000×3%)。对于大规模车位项目,累计成本将显著压缩利润空间。
——产权权属不(bù)清晰。
大多数开发商在出售车位时,实际出售的(de)并不是产权,而是“使用权”。特别是部分车库属于人防(rénfáng)工程,开发商仅拥有车位使用权,也(yě)无法办理产权证。
“本来车位就是个‘位置’而已,我们(wǒmen)和业主签的只是一份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。”河东浏阳河畔一热售楼盘销售(xiāoshòu)经理宋女士表示。
而(ér)对于车位(chēwèi)的权属问题,大多数业主在购买时并没有提出异议。长沙一位不愿(bùyuàn)具名的房地产资深从业人士告诉橘洲君,现在的开发商很少冒法律风险侵占公共区域或“一位多卖”,加之业主们(men)的法律意识很强,一手车位通常不存在太多纠纷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六条,车位需(xū)首先满足业主需求。若(ruò)开发商以长租(zū)名义拒绝出售车位,或强制要求业主必须购买车位才能租赁(zūlìn),都可能涉嫌违法。或者开发商将车位租赁与房屋买卖绑定,以“不租车位不给交房” 相要挟,则可能构成《反垄断法》禁止的(de)搭售行为。
王先生(wángxiānshēng)们的焦虑,如何化解?开发商的高成本压力,又如何平衡?近年来,长沙(chángshā)等地开始探索新路。
2024年底,长沙(chángshā)公证处(gōngzhèngchù)推出“长沙市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平台(píngtái)”。业主(yèzhǔ)通过人脸识别、电子签名完成交易流程公证,获得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《车位使用权备案证明》。这相当于为合同加了一道“公信力保险”,便于后续查询和二手交易核验。
为每个(měigè)车位赋予不可篡改(cuàngǎi)的(de)数字身份证的车位数字登记管理平台也已上线。它通过“一位一码(yīmǎ)一证”,为每个车位生成不可篡改的“数字身份证”(包含唯一的“车位码”和基于北斗定位的“北斗码”),绑定空间、交易和数据。
车位(chēwèi)使用权公证备案法律效力如何?
湖南泓(hóng)锐律师事务所刘天沛律师在接受橘洲君采访(cǎifǎng)时表示:“公证备案和数字登记,依据《电子签名法》,其法律效力毋庸置疑,是使用权的重要辅助证明。”但他也指出,这(zhè)与(yǔ)“不动产登记”有本质区别,目前尚未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,与现有法规的衔接还需完善。
新探索也面临考验。58岁的陈先生直言:“我习惯拿在手里的东西,数字的东西万一系统坏了、信息泄露了怎么办(zěnmebàn)?”每车位约300元的登记/备案(bèiàn)费用,对部分业主和(hé)中小开发商也是考量。
民生无小事。如何让“数字确权(quèquán)”从可行走向普及,真正替代“合同(hétóng)焦虑”?
——政府(zhèngfǔ)引导与政策衔接。
政府层面(céngmiàn)可加强顶层设计(shèjì),明确数字登记/公证备案的法律地位和操作规程,探索与未来可能的车位产权登记体系的接口。
——平台(píngtái)整合与公信力建设。
推动公证备案平台(píngtái)与数字登记平台的(de)数据互联互通,避免信息孤岛。确保平台运营(yùnyíng)的稳定性、安全性和长期性,赢得公众信任。可推动社区、物业(wùyè)服务中心设立自助查询打印点,方便不熟悉手机的业主获取纸质版凭证。
——法规完善与(yǔ)标准统一。
在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框架下,进一步细化车位使用权流转(liúzhuǎn)、登记、保护的细则,为(wèi)数字确权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。推动建立统一的登记信息标准和查询系统。
——市场参与方协同(xiétóng)。
鼓励开发商在销售环节主动引导业主进行登记/备案,将其作为提升服务、保障(bǎozhàng)交易透明度的举措。物业公司应积极接入(jiērù)并利用(lìyòng)好这些平台,提升管理服务水平。
车位的(de)价值,不仅在于停放一辆车,更在于为奔波的生活提供一个确定(quèdìng)的归属。当泛黄的合同承载不起这份(zhèfèn)“确定”,当数字的光芒初现却仍显朦胧,我们呼唤的,是技术创新、法律完善与治理智慧的同频共振。这方小小的(xiǎoxiǎode)地下空间,终将(zhōngjiāng)因清晰的“数字身份”和法治保障,成为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温暖注脚。
编辑(biānjí)/尹玮 校读/肖应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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